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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农合患者只签字就可住院治疗

武汉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彭厚鹏昨日称,武汉市新农合患者“先看病、后付费”的条件已具备,今年开始,全市新城区医疗机构将陆续推行“签字住院”。“先看病、后付费”特指“先住院”,患者签自己的名字就可办理住院,这是一项新的就医秩序。据介绍,参加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在新城区住院治疗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将《合作医疗卡》交医院合管办就可以办理入院。出院结算时,患者再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办理。
  此前为防止不需住院治疗的门诊病人挤占床位,患者入院时需缴纳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门槛费”则取消。“签字住院”的实施,需具备两个条件:大幅降低个人实际支付费用,降低患者“飞单”的风险;帮医疗机构垫付看病的线,保证医院有足够的现金流。武汉市卫生局称,目前,对新农合,这两个条件已经具备。
  目前,武汉市全市乡村卫生院(室)已率先实行“签字住院”。下月起,蔡甸区区级医疗机构、黄陂区“医院联合体”等其他新城区着手试行。如实施顺利,年内将在城区市级定点转诊医院推行。
  武汉市卫生局局长李滔说,“先看病、后付费”是大势所趋,也是武汉市卫生局2013年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