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外办办公证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发现公证日期有误,要求回硚口公证处重办。打了个的士一路怒气去硚口区公证处,重办后试探性求赔偿。结果巨爽快赔偿了50块交通费还送了本40块副本给我并且道歉。公务机构有进步!
【记者追访】前日,博主@玻璃泡泡吹泡泡”李小姐到湖北省外办办理一项公证,却因其中一份在硚口公证处办理的英文公证书与中文日期不符遭拒绝。
昨日,李小姐告诉记者事情原委。她的中文公证书上的公证日期是2012年8月2日,而英文公证书的公证日期却是August 1(8月1日)。省外办要求李小姐回到硚口公证处改正公证书。李小姐只好打的重返硚口公证处重新办理公证书。公证书重办之后,李小姐试探性地向硚口公证处索求赔偿,结果得到了50元交通费的赔偿和一份40元的公证书副本,工作人员对李小姐造成的不便还道了歉。
据了解,27岁的李小姐是一位刚刚从美国研究生毕业的“海归”,或许和自身的留学经历有关,李小姐有着较强的维权意识。李小姐表示,大多数人遇到此类事情并不会想到索要赔偿,她也只是试探性地提出,没想到公证处很快就进行了赔偿,而且服务态度也很令人满意。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很多时候,“索赔”也应当大声地说出来。
不少网友对李小姐的举动感觉意外:“实在太牛了,以后我们遇到类似情况也应该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