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旭阳 昨日,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农民张富春向南都记者证明,他已向周口市中级法院寄送诉状,状告上一年在当地逼迫平坟的市县镇三级政府,索赔70万元。在上一年10月21日,张富春家在平坟时,石碑俄然倒掉,张的老婆和二姑父被砸死。
张家的遭受,当时曾被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在4月1日投寄的这份行政起诉状上,原告为张富春及其儿子组织宁。被告则为周口市政府、扶沟县政府和扶沟县练寺镇政府。诉状称,2012年10月21日,原告张富春与老婆罗军丽为照应周口市政府,扶沟县政府,练寺镇政府三级政府的平坟抉择,在移除石碑时,罗军丽及原告的二姑夫何洪廷被石碑砸倒身亡,同村协助的张富民被砸成重伤。事端发生后,由于当地政府不给个说法,原告亲属曾上访对立,效果多人被当地警方束缚人身自由。在拘留所内,原告被逼接受练寺镇政府的“人道主义救济金”估计22万元。
原告认为,罗军丽的去世是由于实行三被告的违法行政命令致使,其抵偿应当适用国家抵偿法的有关规矩,练寺镇政府胁迫原告接受22万元所谓的“人道主义救济金”与法相悖,现原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央求周口市中级法院供认三被告需要逼迫平坟的举动违法,并按国家抵偿法的规矩抵偿原告各项丢掉。
张富春供应的查询记载闪现,4月2日下午,其起诉书被周口市中级法院一位名叫杨睿的人签收。经南都记者查验,杨睿在该院担任宣传作业,并兼职院长秘书。“我当时不知道寄给谁,收寄员就说你直接寄给院长就好了。”张富春说,但过了十来天,仍毫无回音,他就让父亲去周口市中级法院查询,立案庭标明其根柢没有接到该邮件。
张富春的代理律师认为,该起诉书是一份法律文书,法院作业人员代院长签收,是一种作业举动,理应被视作已收到该起诉书,必须在7日之内抉择受理或不受理,并下发通知书。下一步,张富春可直接到周口市中级法院再次投递诉状,也可按规矩,到河南省高级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