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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交司机“开车吸毒”

针对526公交事件,市交委昨责成市公交集团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公交驾驶员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公交集团昨已出台4条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市公交集团出台的4条整改措施为:

1.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有关规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配合警方调查;

2.对全市公交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有吸毒史的公交驾驶员,一律取消营运资格。同时,建立公交驾驶员长效管理机制,密切关注驾驶员精神状态和动向,杜绝吸毒人员上岗营运;

3.加强公交驾驶员的全员教育,实行驾驶员上岗前签名制度,在公交驾驶员中开展“远离毒品安全教育月”活动,打造平安公交;

4.在公交驾驶员招聘过程中,加强对应聘人员综合信息的核查,如有吸毒史者,一律不得录用。

吸毒人员能不能驾车?对此,记者采访了宏智心理咨询中心周箐主任。她表示,有过吸毒史或者正在吸毒的人员根本不能从事公交车驾驶员这一工作。

周主任介绍,吸毒者往往是在吸毒的过程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寻求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刺激,所以肯定会产生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