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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医院捐助器官捐献者家庭


    新京报的报道中还提及,深圳红会关于供应的捐赠案例信息有具体的代价标准,均匀每一例结束器官获取的捐赠为10万元。

对此,李劲东侧重,医院的捐款遵照自愿原则,完全没有设定标准,也不存在谁捐得多谁就能优先获得器官捐献资源。“别的当地我不清楚,但广东的器官捐献100%是通过系统来结束的。”

报道中说到的深圳红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也答复称,他们也是根据有关规定,在按照分配系统分配的基础上,参看“就近优先、病重优先、年青优先”等原则来联络移植医院,并不像报道所说是“协作习气的疑问”。

而关于报道称医院质疑其捐款不揭穿,有为自个牟利之嫌的说法,李劲东坦言,理论上这笔费用可以揭穿,但面临两个疑问:一方面是许多捐赠者宗族不希望揭穿个人信息,若揭穿了会泄露这些信息;另一方面,可能会让人觉得救助有变相生意之嫌,不符合器官捐献是无偿自愿的建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