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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区卫生站涉嫌套取医保基金

    荆楚网讯 (记者饶纯武、雷巍巍、刘大家)“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有人虚拟就诊套取医保基金补助!”日前,汉口的程先生急切地向本报反映。前日,记者跟随程先生暗访发现,他到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55元的西药,竟然开出75元凭证,其中有20元的“社区三免”费用,将由武汉市医保基金支付。

 

  程先生反映的大智街保成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汉口南京路保安里13号。前日中午12时许,记者与程先生一起来到该服务站,程先生直接说道:“感康和安必仙各来两盒!”

  一名中年女性工作人员查找后称,现在只剩下一盒感康。于是,程先生要了一盒感康和三盒安必仙,两者单价分别为10元和15元,四盒药合计55元。

  结账时,程先生掏出职工医保卡交费,取药女士在医保POS终端机上操作刷卡,扣除了55元。令程先生和记者纳闷的是,该女士开出了两张凭证,其中一张凭证的总费用为40元,个人账户支付30元;另一张凭证上总费用为35元,个人账户支付25元。

  为何总费用为75元,而实际付款为55元?两者严重不一致,取药女士解释说,另外有两个10元属于“社区三免”,由医保中心支付给服务站,不会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随后,记者来到武汉市医保中心。该中心内审科负责人解释说,医保POS机上的“三免”,是指免挂号费、诊断费和注射费,2012年7月1日又增加一项“免药事服务费”。

  据介绍,根据武价费2012年73号文,武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单位就诊时,上述四项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医疗单位不向就诊人员收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每月向医保中心申报一次。

  武汉市医保中心稽查科黄宇星科长表示,只有当医疗机构对患者有诊疗行为,医保中心才能向医疗机构支付这10元的费用,否则就属于医疗机构套取国家医保基金,医保中心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