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宁7月15日消息(记者张垒 许大为)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晓得到,7月15日上午9时30分,该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揭穿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宏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13日晚上,公安机关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友善立交桥下处置一缘由汽车追尾事故而致使的胶葛的过程中,遭民众围观。在陈某(胶葛一方当事人,另案处理)依协议向对方支付6000元后,民警依法将陈某带离现场,有些民众对此进行起哄阻挡,侵犯坐在桂A1119警车上的陈某等人;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宏、劳某奇、梁某章、赵某铭、李某远、谢某云等先后路过或来到现场起哄,以冲击维护次第的民警、侵犯桂A1119警车上的人员等办法捣乱,其间劳某奇、曾某宏还以倒计时的办法对桂A1119警车上的人员施压,煽动围观民众捣乱,构成现场次第严肃失调,直至次日清晨4时许,事态才得到控制,致使在工作中陈某的丰田轿车被焚毁,多名在现场维护次第的民警、协警受伤,以及多辆警车遭到不一样程度的损坏。
据晓得,6月13日晚,广西南宁市友善路立交桥下发生一起汽车追尾交通事故,并引发群众围观。其间,惹祸车辆内掉出编造旧式军车牌,工作随之演变成“群体性滋事工作”,不但“假军车”被焚毁,保持次第的警车也被打砸。南宁市警方6月16日通报,查获56名犯罪嫌疑人,其间33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