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开封市国税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纳税人可按照核定的标准到税务部门领取相应发票,无需缴纳所申领发票的工本费。
据了解,2012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封市国税局已对全市2.5万余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发票工本费共计250余万元,占应收发票工本费总额的77.4%,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包括普通发票工本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此项政策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封国税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从申报征收、数据维护、业务受理等方面做好工作,让每一位纳税人尽享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