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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持E证开轿车被行拘7天扣12分

    持摩托车E驾驭证,却开着小汽车上路。10月21日,从拘留所里出来的湖北咸宁小伙余某后悔不已。

 

  14日上午10时40分许,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巡查中队在S208省道执勤时,发现余某驾驭一辆小型汽车从北往南方向行进,遇到交警检查后,余某神态紧张。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驭证,余某在身上车上东找西翻,一向磨磨蹭蹭没能出示驾驭证。

 

  民警奉告余某,驾驭员如不能出示有用驾驭证,将依法对其拘留车辆。听到要拘留车辆,余某匆促从口袋里拿出驾驭证。民警一看,本来他持的是E照摩托车驾驭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有关负责人表明,余某的驾照与其时驾驭的车辆归于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0元罚款、摩托车驾驭证被扣12分并行政拘留7天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