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熊旺生难以承受,一场小官司会改动他的整个人生。
18年前,仍是副处级干部的熊旺生被人告发,因挪用公款罪获刑3年。熊旺生不服,提出上诉,此案二审发回重审。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刑事申述复查,对熊旺生作出不申述决议。2004年,熊旺生恳求国家赔偿,武汉市中院补偿委员会以为,应由江岸区人民法院补偿熊旺生5257.42元。
从被告发的1995年5月起,单位每月仅给熊旺生467元生活费,停发了薪酬及一切福利待遇。本年初已满60岁的熊旺生也未能处理退休手续,享用退休待遇。“18年来,我错过了升职,错过了分福利房,还大病了一场,没有作业无依无靠……”本年6月,满腹冤枉的熊旺生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院需求补偿其18年的丢失。昨天,此案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开审。
熊旺生昨天通知记者,从1995年5月起,单位便每月只发给他467元生活费,停发一切薪酬及福利至今。他无故被拘押取保候审后,屡次向单位需求康复作业无果。
本年2月,熊旺生年满60岁要退休,因单位未对其处理退休手续,他也无法享用退休待遇。6月,他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提出裁定恳求,该委以不属人事争议受案规模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无法之下,熊旺生提申述讼,将自个的单位武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告上法庭,需求单位付出从1995年5月至2013年2月的薪酬收入192.99万元(按同职同岗待遇),并百分之百加付补偿金,另补偿丢失152.25万元,处理退休手续。按此核算,熊旺生索赔总金额为538万余元。
本年8月2日,此案的法律文书向江岸区法院提交。就熊旺生申述书中的索赔需求,武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代理人答辩称,2004年5月,熊旺生曾到单位需求康复原职,武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以为单位已进行机构改革,全员也已从头上岗,由于熊旺生没有参与应聘上岗不能按原职务组织作业,而熊旺生回绝调整作业,从此不来上班,职责不在单位。
该代理人还指出,武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赞同补发熊旺生自1995年5月-2004年6月间的薪酬,但由于2004年法院已作出国家赔偿,这时间熊旺生的补偿疑问现已得到解决,单位不再作另行补偿;2004年6月后的薪酬,因熊旺生未在单位上班,单位也不该付出其薪酬,恳求法院驳回其诉讼恳求。
对此熊旺生当庭批驳,他仅仅需求单位康复作业组织岗位,从未“择岗”,单位也从未组织他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