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四部门联合下发表通知,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据悉,这是湖北省高法、检察、公安、环保四个部门首次联手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行政手段可以要求违法企业停产整改,但涉及到犯罪案件,环保部门就无能为力了,此次四部门将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昨日,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李瑞勤介绍,四部门将建立起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保部门将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给公安或司法部门,公安机关对相关案件及时审查、调查和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审查,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及时受理环境执法行为强制申请。
据了解,自今年6月“两高”司法解释颁布以来,我省立案查处的四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刑拘21人,其中逮捕7人,赔付各种损失近700万元。